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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更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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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就算是打猎,当今也仍旧是一身的明黄色,太子倒是没有身着明黄,而是穿了一身青衣,在众皇子里头并不显眼。

  正红色,宝蓝色,柳绿色,熏紫色。

  为首的六个人里头还真没有撞衫的,连衣服的颜色都不曾撞上。

  虽说无巧不成书,但是这么巧,恐怕还是人为的概率比较大。

  魏时既没这个能耐,也没必要打听其他人穿什么,怎么低调怎么来,倒是无意中跟太子撞上了,也穿了一身的青衣,而且男子的骑装样式都是差不多的,乍眼一看,两个人的衣服几乎没什么区别。

  不过挂在腰上的配饰总是不一样的,待的位置就更不一样。qQXδЙεω.net

  打猎一般都是有彩头的,皇家围猎出彩头的自然是皇上。

  “得头名者,这一柄玉如意便是他的。”

  太监总管手里端着的托盘上,放着一柄莹白的玉如意,吸引着大家的注意力。

  既然是皇上拿出来的东西,那必然不是凡品,而且这东西象征意义要远大于本身的价值。

  只要是皇帝拿出来的彩头,就算是块鹅卵石,也能让众人争抢。

  这第一箭,自然是皇帝射出去的,三四百米的距离射中一头鹿,而且中箭的地方刚好就是脖子。

  这箭法就算是可以了,反正魏时是拍马不及,再给他几年的时间,怕是也练不到这程度。

  等到把那头射中了的鹿拿上来之后,众人这才打马进入围场。

  单打独斗的人不多,基本上都有搭伴的人,魏时这会儿自然是跟在岳父身边。

  曹安的圈子跟他基本上没什么交际,凑过去也是尴尬,倒是还不如跟在岳父身边。

  但凡是男人,哪还能没有个金戈铁马的梦,大靖朝四海升平,武将派不上什么用场,但是这并不妨碍魏时对武将的好感。

  岳父身边倒是没跟着旁人,除了准备捡猎物的侍卫之外,也就他们翁婿两个人而已。

  “这还是咱们爷俩头一次一块打猎,放轻松,没什么难的。”

  要不是骑着马,刘唐就去拍拍女婿的肩膀了。

  早在启程出发之前,夫人就已经嘱咐过他了,时哥儿这是头一次跟着皇家围猎,什么经验都没有,让他多帮衬一点。

  这还不好说,年轻那会儿,他围猎可也是拿过头名的,猎场上照顾个人还不容易,要不是现在年纪大了,不好意思跟年轻人争了,这头名指定落不到旁人那里去。

  昨晚上偷摸准备了两首诗的魏时,这会儿倒是并不紧张,就算是空手而归,也不至于给岳父丢人,当然了,要是能打到几只兔子、山鸡之类的,那就更好了。

  “您就放心吧,不用管我,早就听夫人说您打猎利害,晚辈这次也算是有机会瞻仰一二。”

  瞧岳父现在的体格,还是宝刀未老,就算是跟鼎盛时期不能相比,但是光凭武力就得能收拾五六个自己这样的,更别提是打猎这种技术性的活儿了。

  读书人就是会说话,自家那几个埋汰小子,说话就没女婿这么中听。

  得嘞,低调这么些年了,也该让这些年轻人见识见识老一辈儿的利害,今年就拿一柄玉如意回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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